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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华民初字第00069号

原告席涛与被告栗瑞婷、文宏亮、曹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7-18
公开日期
2016-03-25
所属地区
渭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席涛,栗瑞婷,文宏亮,曹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

裁判文书全文

陕西省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华民初字第00069号原告席涛,1971年5月31日生,汉族,工人,住华阴。被告栗瑞婷,女,1978年12月29日生,汉族,农民,住华县。被告文宏亮,男,1968年7月24日生,汉族,农民,住华县。被告曹强,男,1977年6月23日生,汉族,农民,住华阴。本院在审理原告席涛与被告栗瑞婷、文宏亮、曹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席涛于2013年7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席涛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5900元,由原告席涛承担。

审 判 长  王瀚武

审 判 员  李 凌

代理

审判员  张湘媛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傅 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