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9)丰执字第828-1号申请执行人杨智强,男,1980年2月1日生,汉族,农民,住唐山市丰润区。申请执行人王彩云,女,1980年1月27日生,汉族,农民,住唐山市丰润区。被执行人刘树海,男,1942年2月17日生,汉族,农民,住唐山市丰润区。被执行人韩小菊,女,1948年9月25日生,汉族,农民,住唐山市丰润区。本院在执行(2009)丰执字第828号杨智强、王彩云与刘树海、韩小菊不动产登记纠纷一案中,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2009)丰民初字第250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爱敏
审判员 王荣禄
审判员 郭双武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 杨会建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