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昌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3)鄂武昌执字第00774号易某某:武汉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市中院(2011)武民商终字第9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易某某于2013年6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因你们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内容已实际履行完毕,故本案业已执行结束,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四日
易某与武汉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结束通知书774
湖北省武昌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3)鄂武昌执字第00774号易某某:武汉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市中院(2011)武民商终字第9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易某某于2013年6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因你们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内容已实际履行完毕,故本案业已执行结束,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