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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甬东刑初字第176号

林天养、朱光隘等犯盗窃罪陈某甲、刘某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7-11
公开日期
2016-04-13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天养,朱光隘,张邦恩,陈某甲,刘某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