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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华蓥刑初字第13号

赵晓龙、王志华、王建明、黄某某、王某甲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华蓥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5-20
公开日期
2014-07-01
所属地区
华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当事人
赵晓龙,王志华,王建明,黄某某,王某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