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镜执字第00819-2号申请执行人周能才,男,1958年6月10出生。申请执行人董云飞,男,1970年10月10日出生。被执行人丁书琴,女,1963年5月1日出生。被执行人安徽百氏情缘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丁书琴,董事长。申请执行人周能才、董云飞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丁书琴、安徽百氏情缘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25日作出的(2011)镜民一初字第0094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周能才、董云飞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3年4月9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书面提出延期执行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中止本院(2011)镜民一初字第0094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汪运峰执行员 肖雪梅执行员 尚XX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马 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