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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花民一初字第00930号

马鞍山市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苏果超市(马鞍山)有限公司康嘉花园便利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5-14
公开日期
2014-12-24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马鞍山市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果超市(马鞍山)有限公司康嘉花园便利店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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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花民一初字第00930号

原告:马鞍山市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结操,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世明,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苏果超市(马鞍山)有限公司康嘉花园便利店。

法定代表人:管骏,总经理。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苏果超市(马鞍山)有限公司康嘉花园便利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后,原告马鞍山市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向本院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马鞍山市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要求��回起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马鞍山市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马鞍山市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桑毓梅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  张万香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