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灌刑初字第10号公诉机关灌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某,曾用名卿某,农民。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3月29日、2013年2月28日分别经灌阳县公安局和本院决定,取保候审。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灌检刑诉(201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2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陆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与赵某来(已判刑)是舅甥关系。2009年2月18日,赵某来与被害人陈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当晚20时许,赵某在家中接到舅爷赵某来的电话叫其到灌阳县黄关镇正江村来帮忙打被害人陈某父子。21时许,赵某伙同赵某来来到陈某、陈某念的家门口,与二名被害人发生争吵,继而斗殴。在斗殴中,赵某持木棒与赵某来将高舜的头部和右肘关节、陈某念的头部和左腕关节打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陈某念的损伤已构成轻微伤偏重。案发后,被告人赵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之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犯罪以后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特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请求对其从轻处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与赵某来(已判刑)是舅甥关系。2009年2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赵某之舅赵某来从其老屋拉着妻子韦某回其新住房,经过被害人陈某家门口时,赵某来骂妻子偷到陈某的仔(指二人有不正当的性关系),陈某出门叫赵某来不要乱讲,并拿一根竹棍朝赵某来的腿上打了一下。为此,赵某来心生怨恨,产生报复之念,即打电话叫被告人赵某到正江来帮忙打陈某父子。同日21时许,被告人赵某伙同赵某来来到被害人陈某、陈某念的家门口,与二名被害人发生争吵并互相斗殴。在斗殴中,被告人赵某持木棒与赵某来将被害人陈某的头部和右肘关节、陈某念的头部和左腕部打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陈某念的损伤,已构成轻微伤偏重。2012年3月22日,被告人赵某主动到灌阳县公安局黄关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赵某、赵某来与被害人陈某、陈某念自行达成赔偿10060元经济损失的协议并已履行,被害人陈某、陈某念对被告人赵某予以谅解,并建议法院对其从宽处理。上述事实,有物证即作案工具木棒(照片),书证即被告人赵某的户籍证明、扣押物品清单、随案移交物品清单、自首证明、本院的刑事判决书、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等,证人韦某、宋某、赵某来的证词,被害人陈某、陈某念的陈述,被告人赵某的供述,鉴定意见即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辨认笔录及相关图、照、提取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持木棒打伤他人身体的行为,并造成了轻伤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赵某与赵某来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犯从犯。对被告人赵某所犯罪行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定刑范围内处以刑罚。鉴于被告人赵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认其犯罪事实,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被害人一方亦有一定的过错;被告人赵某已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并已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本院量刑时采纳被告人赵某提出的从宽处理之辩护意见,对被告人赵某依法从轻处罚,判处非监禁刑。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代理
审判员 陈魏娟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书 记 员 彭 琦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四款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