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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水民初字第00086号

崔瑞霞与贾峰月、代德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安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3-02-25
公开日期
2015-10-12
所属地区
安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崔瑞霞,贾峰月,代德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安水民初字第00086号原告崔瑞霞,女,1970年10月7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王福喜,安阳市殷都区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贾峰月,男,成年,汉族。被告代德伟,男,1975年3月19日生,汉族。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负责人孙文龙原告崔瑞霞与被告贾峰月、代德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月22日受理后,依法由

审判员张国亮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贾峰月、代德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崔瑞霞诉称,2012年10月29日9时许,代德伟驾驶贾峰月的冀DJG682号三轮汽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北曲沟村时,与原告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上路时相撞,致原告受伤,车辆受损,原告入住安阳地区医院,经诊断为头、髋、膝、足等多处软组织挫伤。安阳县公安局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原被告负事故同等责任。肇事车辆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投有交强险。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车损、评估费等共计10862.3元(被告已给付2000元),应再付8862.3元。被告贾峰月未答辩。被告代德伟未答辩。被告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29日9时许,代德伟驾驶冀DJG682号三轮汽车沿安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曲沟村时,与崔瑞霞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上路时相撞,致崔瑞霞受伤,车辆受损,崔瑞霞入住安阳地区医院,伤情诊断为头、髋、膝、足等多处软组织挫伤,于2012年11月10日出院,崔瑞霞支付医疗费3327.30元,交通费200元。住院期间代德伟支付崔瑞霞2000元。崔瑞霞电动三轮车经安阳市鑫源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认定电动三轮车车损为1935元,崔瑞霞支付评估费200元。安阳县公安局就该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另查明冀DJG682号三轮汽车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保险期间为2012年2月6日至2013年2月5日。崔瑞霞在安阳县子昂冶金耐材有限公司工作,月工资为2800元。上为本案事实。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单据、出院证、住院病历、交通费单据、车损估价鉴定书、评估费发票、崔瑞霞工资证明、保险单及当事人陈述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代德伟驾驶车辆致原告崔瑞霞受伤,事实清楚,原告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车损、评估费,本院支持,但要求过高部分不予保护。该肇事车辆在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投有交强险,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应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对原告予以赔偿。被告代德伟垫付医疗费2000元应在执行时扣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崔瑞霞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车损、评估费共计人民币7590.3元,执行时扣除被告代德伟垫付人民币2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代德伟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张国亮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谢立新损失清单一、医疗费3327.3元二、误工费13天×2800元/30天=1213元三、护理费13天×30元/天=390元四、住院伙食补助费13天×15元/天=195元五、营养费13天×10元/天=130元六、交通费200元七、车损1935元八、评估费200元共计7590.3元1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