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瑶执字第00752号申请执行人唐世富,男,1962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被执行人管寅,男,1963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本院作出的(2012)瑶民一初字第0068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管寅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另查,被执行人管寅与梁夏(女,1984年6月30日出生)系夫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管寅、梁夏的银行存款29518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徐 勇执行员 李 明执行员 黄 胜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小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