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鱼执字第25号申请执行人杨知朋,男,1969年3月出生,汉族,住鱼台县。被执行人马磊,男,1984年2月出生,汉族,住鱼台县。本院于2012年5月31日作出(2012)××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马磊所有的鲁H×××××货车、鲁H×××××挂车各一辆。现双方当事人已协商同意以车辆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马磊所有的鲁H×××××货车、鲁H×××××挂车各一辆的查封、扣押。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峰祖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翟庆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