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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崂执字第658号

裁判日期: 2012-09-07

公开日期: 2014-12-08

案件名称

张国斌与王玲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doc

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国斌,王玲兰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崂执字第658号申请执行人张国斌,男,汉族,1978年01月22日出生,现住青岛市市北区。被执行人王玲兰,女,汉族,1943年08月05日出生,现住青岛市四方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国斌与被执行人王玲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被执行人在期限内履行了本案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国斌与被执行人王玲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予以结案。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江守杰审判员  李建才审判员  侯 睿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牟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