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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台椒民初字第590号

裁判日期: 2012-09-25

公开日期: 2016-07-01

案件名称

洪甲、陈甲等与浙江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椒江区××街道麻车村民委员会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洪甲,陈甲,洪甲、陈甲为与被告浙江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浙江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椒江区××街道麻车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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