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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杭萧刑初字第1859号

裁判日期: 2012-09-24

公开日期: 2014-09-28

案件名称

陈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7)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2)杭萧刑初字第1859号公诉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机动车驾驶员。因本案,于2012年5月16日被取保候审。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杭萧检刑诉(2012)144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2年9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2年9月5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13日3时许,被告人陈某在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驾驶超过安全检验有效期限、装载有桥梁板(系超长物件,即超限不可解体物品)的浙A×××××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浙A×××××挂重型普通半挂车,沿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永兴河东则塘线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戴村镇永兴桥路口左转弯进入03省道向东行驶中,未按规定让行,其车辆及装载物堵住整个路口,导致沿0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的被害人田达浩驾驶的浙A×××××中型厢式货车与其车辆装运的桥梁板相撞,造成被害人田达浩当场死亡及浙A×××××中型厢式货车上乘员陆银球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主动报警并自愿接受交警调查。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提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予以惩处。本院另查明:经事故认定,被告人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田达浩驾驶超速机动车夜间行驶未降低车速,遇情况措施不当,负事故次要责任;被害人陆银球无责任。经鉴定,被害人陆银球的伤情未构成重伤。经检测,肇事车辆浙A×××××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率为42%。案发后,被害人田达浩的近亲属及被害人陆银球已获得赔偿。被害人田达浩的近亲属以书面形式对被告人陈某的交通肇事行为表示了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信息,机动车信息查询材料,保险单证复印件,被害人田达浩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尸体处理通知书,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事故款暂存收据及支取单,赔款协议,赔偿款收条,授权委托书,事故承诺书复印件;证人田棋、孔阿万、陈月明的证言,归案经过,情况说明;被害人陆银球的陈述;被告人陈某的供述与辩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乙醇检验报告,损伤检验意见书;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过磅委托书及记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驾驶严重超载、超过安全检验有效期限且装载有超限物件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因而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具有以下可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在庭审中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被害人田达浩的近亲属及被害人陆银球已获得赔偿,被害人田达浩的近亲属对被告人陈某表示了谅解;被害人田达浩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同时,被告人陈某驾驶严重超载、超过安全检验有效期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酌情从重处罚。综合上述量刑情节,决定对被告人陈某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为惩罚犯罪,维护交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苏 杰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王利琴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