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2)浙杭商外初字第261号

裁判日期: 2012-09-01

公开日期: 2014-04-17

案件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与浙江星豪煤炭有限公司、李菲菲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浙江星豪煤炭有限公司,李菲菲,杭州大容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大周实业有限公司,高安龙,杭州德颖服饰有限公司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