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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扎民初字第01025号

裁判日期: 2012-08-07

公开日期: 2018-05-10

案件名称

包士莲与杨树红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包士莲,杨树红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扎赉特旗人民法院p t ; ” > 民 事 裁 定 书2012年扎民初字第01025号原告包士莲,男性。被告杨树红,女性。本院在审理包士莲诉杨树红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原告包士莲于2012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包士莲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审判长任晓光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书记员策勒木格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