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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金民初字第01928号

裁判日期: 2012-08-07

公开日期: 2014-08-25

案件名称

(2011)金民初字第01928号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金民初字第01928号本院2011年12月19日对原告张波诉被告郭丽安、被告全治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1)金民初字第01928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1)金民初字第01928号民事判决书第4页第15行“1号楼3单元房屋”有误,应补正为“1号楼3单元9号房屋”。代理审判员  樊龙华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书 记 员  李 琼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