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金民初字第01928号
裁判日期: 2012-08-07
公开日期: 2014-08-25
案件名称
(2011)金民初字第01928号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1)金民初字第01928号本院2011年12月19日对原告张波诉被告郭丽安、被告全治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1)金民初字第01928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1)金民初字第01928号民事判决书第4页第15行“1号楼3单元房屋”有误,应补正为“1号楼3单元9号房屋”。代理审判员 樊龙华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书 记 员 李 琼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