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执字第00778号
裁判日期: 2012-08-27
公开日期: 2014-12-14
案件名称
姚晓朋与吕卫朋所有权确认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姚晓朋,吕卫朋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长执字第00778号申请执行人姚晓朋。被告吕卫朋。申请执行人姚晓朋与被执行人吕卫朋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姚晓朋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1)长民初字第349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2年7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中,经审查,(2011)长民初字第34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是确认之诉,无执行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姚晓朋的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民利审判员 魏 华审判员 郑 潇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西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