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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杭西商初字第1287号

裁判日期: 2012-08-23

公开日期: 2014-07-11

案件名称

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杭西商初字第1287号本院受理原告张长富与被告杭州永创大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6月21日作出(2012)杭西商初字第1287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第2页诉讼费部分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调解书第2页“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杭州永创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于2012年6月28日前交纳至本院”,应更正为“案件受理费1791元减半收取895.5元,由杭州永创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于2012年6月28日前交纳至本院”。审判员  熊英英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杨 慧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