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刑终字第247号
裁判日期: 2012-08-14
公开日期: 2016-07-20
案件名称
上诉人郭某、倪某与被上诉人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贪污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张玉鹏,申向如,长治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王志军,刘文京,长治市富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一百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附 带 民 事 裁 定 书(2012)长刑终字第247号原公诉机关屯留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玉鹏,男。2012年1月6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屯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12日经屯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日由屯留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屯留县看守所。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申向如,男,晋D232**号车车主。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长治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晋生,职务董事长。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志军,男,汉族,系本案的受伤者。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被告人刘文京,男,系被害人刘红光的父亲。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被告人靳改芹,女,系被害人刘红光的母亲。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被告人高见芬,女,系被害人刘红光的妻子。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被告人刘思宇,女,系被害人刘红光的女儿。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被告人刘冰洋,男,系被害人刘红光的儿子。法定代理人高见芬,基本情况同前,系刘思宇、刘冰洋的母亲。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长治市富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刚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富刚,该公司经理。公司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142号。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斌,职务总经理。屯留县人民法院审理屯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玉鹏犯交通肇事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志军、刘文京、靳改琴、高见芬、刘思宇、刘冰洋及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富刚商贸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2年5月30日作出(2012)屯刑初字第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被告人张玉鹏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王志军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13683.26元,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其伤残赔偿金5.5万元,医药费1万元,共6.5万元,除去已垫付的4万元,再支付2.5万元;剩余不足部分548683.26元的70%即384078.28元由被告人张玉鹏、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申向如、长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去已支付的78000元(95000元一17000元),再支付306078.28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刘文京、靳改芹、高见芬、刘思宇、刘冰洋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82852.55元,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其死亡赔偿金5.5万元,剩余不足部分327852.55元的70%即229496.79元由被告人张玉鹏、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申向如、长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去已支付的17000元,再支付212496.79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长治富刚商贸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7875元,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其车损2000元,剩余不足部分35875元的70%即25112.5元由被告人张玉鹏、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申向如、长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后,原审被告人张玉鹏、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申向如、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长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三上诉人均认为王志军和刘红光的赔偿应按农村户口计算,肇事车投有全险,保险公司应在全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而不应只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有误。此外,原审被告人张玉鹏还认为其当时是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不当,应为同等责任,原判量刑不当。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申向如还认为原判认定的误工费不当,富刚商贸公司提供的停车费4300元票据不是正式发票,不能作为证据。最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长运公司还认为原判认定支付王志军护理费二十年过高,没有法律依据;其公司并非实际车主,也不是侵权人,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原判部分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屯留县人民法院(2012)屯刑初字第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发回屯留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刘冠晋代理审判员 姬国强代理审判员 史 蕾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书 记 员 王长斌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