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耀执恢字第00038号
裁判日期: 2012-08-14
公开日期: 2015-09-25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孙玉珍与被执行人邓小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铜川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耀执恢字第00038号申请执行人段玉珍.被执行人邓小民.申请执行人段玉珍与被执行人邓小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09)耀法民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邓小民已履行完该判决书第一项内容,申请执行人段玉珍并表示对该判决第二项内容予以放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2009)耀法民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向锋审判员 张彦锋审判员 王建文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书记员 陈思峰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