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肥西民一初字第1949号
裁判日期: 2012-07-24
公开日期: 2015-09-22
案件名称
储召艾与李家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肥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储召艾,李家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肥西民一初字第1949号原告储召艾,女,汉族,1984年2月2日生,住舒城县。被告李家发,男,汉族,1974年4月8日生,住舒城县。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公司,住所地肥西县。本院在审理原告侯俊新与被告李家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1年11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侯俊新撤回起诉。本案减半后收取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侯俊新负担。代理审判员 陆 静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夏诚成-?-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