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武民初字第63号
裁判日期: 2012-07-10
公开日期: 2020-05-11
案件名称
宫某与谭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武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宫某;谭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2)武民初字第63号 原告宫某,女,1986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山东省武城县人。 被告谭某,男,1986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武城县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宫某与被告谭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涉及个人隐私,不予上网公开。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宫某负担。 审判长 梁洪田 审判员 赵志刚 审判员 史 华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 张 晓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