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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武民初字第63号

裁判日期: 2012-07-10

公开日期: 2020-05-11

案件名称

宫某与谭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武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宫某;谭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2)武民初字第63号 原告宫某,女,1986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山东省武城县人。 被告谭某,男,1986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武城县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宫某与被告谭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涉及个人隐私,不予上网公开。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宫某负担。 审判长  梁洪田 审判员  赵志刚 审判员  史 华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  张 晓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