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西执字第2000号
裁判日期: 2012-06-04
公开日期: 2016-12-15
案件名称
何丽君与金以东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何丽君,金以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西执字第2000号申请执行人何丽君,女,1940年12月19日出生。被执行人金以东,男,1956年1月27日出生。关于何丽君申请执行金以东继承纠纷一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0)西民初字第864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金以东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金以东的银行存款。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金以东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玉荣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书记员 李 冉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