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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执字第261号

裁判日期: 2012-06-25

公开日期: 2018-05-02

案件名称

孟奇慧与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罚款决定书

法院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罚 款 决 定 书(2012)山执字第261号被罚款人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孟奇慧与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其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和拒不报告财产状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佰零二条第一款(六)项、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对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罚款二十万元,限在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前交纳。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