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唐刑终字第225号
裁判日期: 2012-06-19
公开日期: 2014-05-23
案件名称
王小明、吴雪梅等盗窃罪,李大勇、兰兴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唐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马红印,王小明,吴雪梅,李大勇,兰兴,郝燮天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第一百八十九条
全文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2)唐刑终字第225号原公诉机关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红印,男,1982年1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2011年11月27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遵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5日由遵化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遵化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王小明,男,1977年4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2011年5月13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遵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由遵化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遵化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吴雪梅,女,1987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2011年5月13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遵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由遵化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遵化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李大勇,男,1983年12月18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2011年5月19日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遵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由遵化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遵化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兰兴,男,1977年2月6出生,汉族,居民,初中文化。2011年5月24日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遵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由遵化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7月20日转取保候审。原审被告人郝燮天,男,1980年11月24出生,汉族,居民,高中文化。2011年7月15日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遵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转取保候审。河北省乐遵化市人民法院审理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马红印犯故意盗窃罪,原审被告人李大勇、兰兴、郝燮天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于2012年4月15日作出(2012)遵刑初字第58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马红印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认定,1、2010年11月15日晚,被告人王小明窜至滦南县三丰小区,用强开钥匙将何东峰停放在该小区48栋6号楼下的一辆黑色普桑轿车(无手续)盗走,该车价值8000元。后通过QQ联系,以4200元的价格卖给迁西三屯一名男子(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2、2010年11月23日晚,被告人王小明、马红印开车窜至河北三河市富达美食城院内,用强开钥匙将温志凯停放在该院内的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车牌号:冀R×××××,型号330K8LOL,发动机号:365313,车架号:049709)盗走,该车价值8000元。后通过QQ联系,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承德一男子(现此车去向不明)。二人将所得赃款已挥霍。3、2010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王小明伙同唐山师傅(真实身份不详)窜至唐山市路北区北新道亨利KTV门口,用复制器接收锁车信号、用解码器将车解码的方法,将周忠平停放在路旁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544174,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252044179)盗走,该车价值110000元。后该车被唐山师傅卖掉(现此车去向不明)。4、2010年12月13日晚,被告人王小明伙同唐山师傅窜至开平区半壁店新一家小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刘攀停放在该小区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冀B×××××,发动机号:K24A42336092,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832036172)盗走,该车价值85000元。后被唐山师傅卖掉(现此车去向不明)。5、2010年12月16日凌晨,被告人王小明、马红印开车窜至遵化市河东小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徐广春停放在22栋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332473,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232032411)盗走,该车价值85000元,后通过QQ联系,于2010年12月29日凌晨将该车以16000元的价格卖给邵礼有(批捕在逃)。现此车已扣押发还失主。二被告人已将赃款挥霍。6、2011年1月8日夜间,被告人王小明、马红印开车窜至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用上述同样方法,将杨瑞丰停放在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浙C×××××,发动机号:K24A42319201,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832019243)盗走,该车价值85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将该车以28000元价格卖给被告人兰兴。2011年1月,兰兴又通过QQ联系,将该车以59000元的价格卖给北京市丰台区的李翼翔,现此车已扣押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7、2011年1月9日夜间,被告人王小明、马红印开车窜至唐山市丰润区美景花园小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于海艳停放在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455729,车辆识别码:LHGCM567642055717)盗走,该车价值110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8、2011年1月20日夜间,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丰润区恒益小区沿街商铺门口停车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吴爱东停放在此处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520324,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X52020356)盗走,该车价值110000元。后通过QQ联系,将此车以24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兰兴,后兰兴将该车车架子号改动,套用一天津合法手续车牌(津C×××××),通过QQ联系,以顶帐车名义将此车以53000元的价格卖给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的XX。现此车已扣押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9、2011年1月23日夜间,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唐山市路南区双新楼503楼楼下,用上述同样方法,将郭瑞丽停放在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443856,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142043806)盗走,该车价值92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0、2011年3月23日夜间,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唐山市路南区南新道南侧风华时代交通银行楼下,用上述同样方法,将杨津吉停放在该楼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津B×××××,发动机码:K24A42432716,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842032701)盗走,该车价值105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1、2011年3月24日夜间,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窜至遵化市国际花园小区,用上述同样方法,将纪志远停放在小区后面停车场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347072,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032047045)盗走,该车价值85000元。后被告人王小明通过QQ联系,将该车以53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郝燮天。现此车已扣押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2、2011年3月27日夜间,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丰润区18小区,用上述同样方法,将靳德学停放在该小区门市部门口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456382,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442056386)盗走,该车价值105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3、2011年3月29日夜间,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遵化市西三里乡鑫悦小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温向前停放在该小区门口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d109,发动机号:K24A42456925,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842056920)盗走,该车价值100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4、2011年4月8日晚,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唐山市路南区双新楼114楼4门楼下,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刘仲实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2533886,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752033721)盗走,该车价值110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5、2011年4月8日晚,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城西小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董士平借用其朋友刘斌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CRV越野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4032119,车辆识别代码号:LVHRE487XA5032095)盗走,该车价值248887元。后通过QQ联系,王小明将该车与被告人兰兴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CRV越野车(现该车下落不明)对换,兰兴付给王小明一万元现金。现此车已扣押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6、2011年4月22日晚,被告人王小明窜至唐山市路北区文化路与西山道交叉口处,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刘桂艳停放在路旁的一辆黑色本田CRV越野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3045332,车辆识别代码号:LVHRE285595021181)盗走,该车价值221996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40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李大勇,被告人李大勇将该车发动机号、架子号改动,并套用一沈阳合法手续车牌,通过QQ联系,又以55000元的价格以顶账车的名义将此车卖给吉林省梅河口市聂某。现此车已扣押并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7、2011年5月9日凌晨,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遵化市电厂路口西侧骨汤馆饭店东侧,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邱玉军停放在家门口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471193,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742071196)盗走,该车价值105000元。后通过QQ联系,王小明以20500元的价格将车卖给了山西人赵棋(另案处理),后赵棋又将此车以29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伟(另案处理)。现此车已扣押并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8、2011年,被告人郝燮天通过网上QQ联系,从一个自称叫小胖的人手中,以8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白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该车价值191864元),经查,该车系保定市安新县安新镇北辛村朱占魁于2011年6月9日晚丢失的车辆,现此车已扣押。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失主杨瑞丰、于海艳、纪志远、郭瑞丽等18人的陈述可证明车辆被盗的时间、地点和价值等。2、遵化市公安局所作现场勘验笔录、被告人对盗窃地点的辨认笔录及现场照片可证明被盗车辆的地点。3、被盗车辆的价格鉴定书,可认定被盗车辆的价值。4、遵化市公安局扣押、发还物品清单,可认定将赃物提取和发还的事实。5、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马红印、兰兴、郝燮天等人的供述与辩解,证明盗窃车辆及购买被盗车辆的时间、手段等细节。6、被告人李大勇的供述与辩解,称其曾购买三辆赃车,两辆黑色CRV越野车,一辆黑色广本轿车,是通过用自已名为“青苹果”和“翡翠精雕”的网名用QQ联系从一个网名叫“###不喜欢聊”的河北唐山一个小伙子手里买的,其知道这几辆车是偷来,因为卖车的价格特别便宜,另外在买车时方向盘那儿的点火开关都是坏的,且这些车都没有手续。其中一部CRV越野车其以50000元价格卖给了一个网名叫“虎妞”、“傻妞妞”的吉林省四平市人。7、证人聂某的证言证实,其曾通过自已名为“妞妞”的网名用QQ联系从一个网名叫“青苹果”的网友手中以55000元价格购买过一辆CRV越野车,当时卖车的人说车是别人抵押给他的,过不了户,并给其一个行驶证,行驶证上显示牌照号码为辽C**。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马红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车辆,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马红印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雪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马红印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大勇、兰兴、郝燮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证件手续不全的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大勇、兰兴、郝燮天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大勇辩称其购买车辆时并不明知是盗窃车辆,经查与事实不符,所辩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被告人李大勇、兰兴、郝燮天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马红印、李大勇、兰兴、郝燮天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王小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二、被告人吴雪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三、被告人马红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四、被告人李大勇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五、被告人兰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六、被告人郝燮天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七、继续追缴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马红印违法所得。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马红印以原判量刑过重为主要理由提出上诉。经审理查明,1、2010年11月15日晚,原审被告人王小明窜至滦南县三丰小区,用强开钥匙将何东峰停放在该小区48栋6号楼下的一辆黑色普桑轿车(无手续)盗走,该车价值8000元。后通过QQ联系,以4200元的价格卖给迁西三屯一名男子(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2、2010年11月23日晚,原审被告人王小明、马红印开车窜至河北三河市富达美食城院内,用强开钥匙将温志凯停放在该院内的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车牌号:冀R×××××,型号330K8LOL,发动机号:365313,车架号:049709)盗走,该车价值8000元。后通过QQ联系,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承德一男子(现此车去向不明)。二人将所得赃款已挥霍。3、2010年11月26日晚,原审被告人王小明伙同唐山师傅(真实身份不详)窜至唐山市路北区北新道亨利KTV门口,用复制器接收锁车信号、用解码器将车解码的方法,将周忠平停放在路旁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544174,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252044179)盗走,该车价值110000元。后该车被唐山师傅卖掉(现此车去向不明)。4、2010年12月13日晚,原审被告人王小明伙同唐山师傅窜至开平区半壁店新一家小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刘攀停放在该小区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冀B×××××,发动机号:K24A42336092,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832036172)盗走,该车价值85000元。后被唐山师傅卖掉(现此车去向不明)。5、2010年12月16日凌晨,原审被告人王小明、马红印开车窜至遵化市河东小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徐广春停放在22栋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332473,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232032411)盗走,该车价值85000元,后通过QQ联系,于2010年12月29日凌晨将该车以16000元的价格卖给邵礼有(批捕在逃)。现此车已扣押发还失主。二被告人已将赃款挥霍。6、2011年1月8日夜间,原审被告人王小明、马红印开车窜至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用上述同样方法,将杨瑞丰停放在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浙C×××××,发动机号:K24A42319201,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832019243)盗走,该车价值85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将该车以28000元价格卖给被告人兰兴。2011年1月,兰兴又通过QQ联系,将该车以59000元的价格卖给北京市丰台区的李翼翔,现此车已扣押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7、2011年1月9日夜间,原审被告人王小明、马红印开车窜至唐山市丰润区美景花园小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于海艳停放在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455729,车辆识别码:LHGCM567642055717)盗走,该车价值110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8、2011年1月20日夜间,原审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丰润区恒益小区沿街商铺门口停车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吴爱东停放在此处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520324,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X52020356)盗走,该车价值110000元。后通过QQ联系,将此车以24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兰兴,后兰兴将该车车架子号改动,套用一天津合法手续车牌(津C×××××),通过QQ联系,以顶帐车名义将此车以53000元的价格卖给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的XX。现此车已扣押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9、2011年1月23日夜间,原审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唐山市路南区双新楼503楼楼下,用上述同样方法,将郭瑞丽停放在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443856,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142043806)盗走,该车价值92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0、2011年3月23日夜间,原审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唐、山市路南区南新道南侧风华时代交通银行楼下,用上述同样方法,将杨津吉停放在该楼楼下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津B×××××,发动机码:K24A42432716,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842032701)盗走,该车价值105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1、2011年3月24日夜间,原审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窜至遵化市国际花园小区,用上述同样方法,将纪志远停放在小区后面停车场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347072,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032047045)盗走,该车价值85000元。后被告人王小明通过QQ联系,将该车以53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郝燮天。现此车已扣押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2、2011年3月27日夜间,原审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丰润区18小区,用上述同样方法,将靳德学停放在该小区门市部门口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456382,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442056386)盗走,该车价值105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3、2011年3月29日夜间,原审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遵化市西三里乡鑫悦小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温向前停放在该小区门口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d109,发动机号:K24A42456925,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842056920)盗走,该车价值100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4、2011年4月8日晚,原审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唐山市路南区双新楼114楼4门楼下,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刘仲实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2533886,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6752033721)盗走,该车价值11000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现此车去向不明),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5、2011年4月8日晚,原审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城西小区,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董士平借用其朋友刘斌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CRV越野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4032119,车辆识别代码号:LVHRE487XA5032095)盗走,该车价值248887元。后通过QQ联系,王小明将该车与被告人兰兴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CRV越野车(现该车下落不明)对换,兰兴付给王小明一万元现金。现此车已扣押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6、2011年4月22日晚,原审被告人王小明窜至唐山市路北区文化路与西山道交叉口处,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刘桂艳停放在路旁的一辆黑色本田CRV越野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3045332,车辆识别代码号:LVHRE285595021181)盗走,该车价值219960元。后王小明通过QQ联系,以40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李大勇,被告人李大勇将该车发动机号、架子号改动,并套用一沈阳合法手续车牌,通过QQ联系,又以55000元的价格以顶账车的名义将此车卖给吉林省梅河口市聂某。现此车已扣押并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7、2011年5月9日凌晨,原审被告人王小明、吴雪梅开车窜至遵化市电厂路口西侧骨汤馆饭店东侧,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邱玉军停放在家门口的一辆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冀B×××××,发动机号:K24A42471193,车辆识别代码号:LHGCM567742071196)盗走,该车价值105000元。后通过QQ联系,王小明以20500元的价格将车卖给了山西人赵棋(另案处理)后赵棋又将此车以29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伟(另案处理)。现此车已扣押并发还失主,王小明所得赃款已挥霍。18、2011年,原审被告人郝燮天通过网上QQ联系,从一个自称叫小胖的人手中,以8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白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该车价值191864元),经查,该车系保定市安新县安新镇北辛村朱占魁于2011年6月9日晚丢失的车辆,现此车已扣押。上述事实有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证实,以上证据已经一审庭审质证、认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原判认定王小明、吴雪梅、马红印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关于上诉人马红印上诉所提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经查,原审法院根据上诉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在法定幅度内量刑并无不当。故上诉人的上诉所提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董 靓审 判 员 刘 健代理审判员 孙国斌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书 记 员 马 颖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