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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华刑初字第50号

裁判日期: 2012-06-18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XX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华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池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XX金

案由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2)华刑初字第50号公诉机关华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XX金,男,生于1969年1月27日,汉族,陕西省吴起县人,小学文化程度,农民。2010年8月23日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经华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外逃。2011年10月29日向华池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同日被取保候审。华池县人民检察院以华检刑诉字(2012)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金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于2012年5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华池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郭文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XX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华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正月初,被告人XX金同韩某甲、韩某乙(二人已判决)商定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谋利,农历3月初,韩某乙电话联系其姐夫徐某甲(已判决)称有人要种植“药材”,徐同意。五、六天后XX金、韩某甲、韩某乙来到徐某甲家中,讲明欲租徐承包地6亩种植“大烟”,待收获后徐占两成、被告人XX金占两成、韩某甲和韩某乙各占一成,韩某甲给徐某甲400元让其购买地膜、磷肥、农药备用。农历三月下旬,XX金携带种子与徐某甲、韩某甲x开始种植。2010年7月17日部分罂粟成熟,XX金、韩某甲于7月18日、19日割浆二次,2010年7月19日,侦查人员前往现场,被告人XX金逃离,华池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现场铲除并扣押毒品原植物2629株,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鉴定,徐某甲等人种植的原植物均为罂粟。被告人XX金犯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XX金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案发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请依法判处。被告人XX金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理查明,2010年正月初,被告人XX金同韩某甲、韩某乙商定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谋利,农历3月初,韩某乙电话联系其姐夫徐某甲称有人要种植“药材”,想租用徐的承包地,徐当时答应。五、六天后,XX金、韩某甲、韩某乙来到徐某甲家中,讲明欲租地种植“大烟”,商定徐提供其位于华池县乔川乡黄蒿掌村东沟组的承包地6亩,待收获后按六份分利,其中徐某甲占两份、XX金占两份、韩某甲和韩某乙各占一份利。三人离开时,韩某甲给徐某甲400元让其购买地膜、磷肥、农药备用。农历三月下旬,XX金携带种子再次来到徐某甲家,与徐某甲、韩某甲开始种植,四日后XX金电话联系韩某甲送来种籽、水管、水龙头等物品继续种植二日。6月下旬XX金、韩某乙前来锄草一次,2010年7月17日部分罂粟成熟,XX金、韩某甲经电话事先联系来到徐某甲家,于7月18日、19日割浆二次。2010年7月19日,侦查人员前往现场查处时XX金已逃离。华池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现场铲除并扣押毒品原植物2629株,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鉴定,徐某甲等人种植的原植物均为罂粟。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法庭质证,予以确认的如下证据证实: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证实案件发生的时间及种植现场情况;2.证人徐某甲、曹某乙的证言,证实被告人XX金与同案犯徐某甲、韩某甲、韩某乙、韩某丙种植罂粟的经过等;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植物鉴定书,证实被告人种植的毒品为“罂粟”;4.被告人XX金、同案犯韩某甲、韩某乙、徐某甲、韩某丙的供述,与证人证言相一致,证实被告人犯罪的过程;5.华池县人民法院(2011)华刑初字第80号刑事判决书,证实其同案犯的判处情况;6.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的出生日期及身份。本院认为,被告人XX金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规定,明知是罂粟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XX金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犯罪后被告人XX金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应减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确认。为了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一款(一)项、第二十五条一款、第二十六条一、三款、第六十七条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XX金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2年7月20日起至2015年7月19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王保中审判员  延小丽审判员  李治虎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书记员  朱 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