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平法执字第207-1号
裁判日期: 2012-06-18
公开日期: 2015-11-29
案件名称
蒙爱民与陈文枝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平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平法执字第207-1号申请执行人蒙爱民,农业人口。被执行人陈文枝,农业人口。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蒙爱民与被执行人陈文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蒙爱民与被执行人陈文枝于2012年6月1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陈文枝已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2012)平民初字第565号民事调解书执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黄少华审 判 员 薛有刚审 判 员 张维勇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代理书记员 肖 丹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