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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长执字第00198号

裁判日期: 2012-06-15

公开日期: 2014-12-28

案件名称

刘某与孙某、孙甲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某,孙某,孙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长执字第00198号申请执行人刘某。被执行人孙某。被执行人孙甲。本院在执行(2011)西民再终字第00055号民事判决书刘某与孙某、孙甲继承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刘某以书面申请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销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2)长执字第00198号执行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民利审判员  魏 华审判员  郑 潇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孙新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