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执字第00198号
裁判日期: 2012-06-15
公开日期: 2014-12-28
案件名称
刘某与孙某、孙甲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某,孙某,孙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长执字第00198号申请执行人刘某。被执行人孙某。被执行人孙甲。本院在执行(2011)西民再终字第00055号民事判决书刘某与孙某、孙甲继承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刘某以书面申请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销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2)长执字第00198号执行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民利审判员 魏 华审判员 郑 潇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孙新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