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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寿执字第200号

裁判日期: 2012-06-14

公开日期: 2015-09-01

案件名称

王治国与陈庆信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寿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寿光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9)寿执字第200号申请执行人:王治国被执行人:陈庆信申请执行人王治国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庆信买卖木材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8月5日作出(2008)寿田商初字第700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王治国于2009年2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09年2月19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陈庆信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王治国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08)寿田商初字第700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执行长  杨洪江执行员  胡沂奎执行员  张树立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敏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