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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靖法执字第00078号

裁判日期: 2012-06-12

公开日期: 2015-01-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申文灵与被执行人何生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靖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边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申文灵,何生才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靖法执字第00078号申请执行人申文灵,男,1978年2月7日生,汉族,住靖边县新城乡张兴村郝坨组*****号。被执行人何生才,男,约51岁,汉族,住靖边县张家畔镇河东苗家湾村。本院于2012年5月31日立案受理了申请执行人申文灵与被执行人何生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何生才支付申请执行人申文灵案件款81000元,剩余案件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再不追究被执行人的偿还责任,现案件款已兑付完毕,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靖边县人民法院(2012)靖民初字第0007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审判长  罗振林审判员  折宝明审判员  雷斌琦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书记员  贺宇国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