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2)鄂孝昌行初字第00004号

裁判日期: 2012-05-03

公开日期: 2020-07-09

案件名称

黄卫中与孝昌县卫生局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孝昌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行政一审

当事人

黄卫中;孝昌县卫生局

案由

卫生行政管理(卫生)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2)鄂孝昌行初字第00004号 原告黄卫中,男,1967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孝昌县人,住孝昌县。 被告孝昌县卫生局。住所地:孝昌县城区站前一路。 法定代表人宁卫平,该局局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卫中诉被告孝昌县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一案中,因原告黄卫中没按规定的期限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长  余春明 审 判 员  刘新元 人民陪审员  罗火东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书 记 员  刘国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