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福法执字第3805号
裁判日期: 2012-05-24
公开日期: 2015-11-28
案件名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深圳市傲鹰互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普通执行查扣冻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深福法执字第3805号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法定代表人徐友军,局长。委托代理人魏益群,该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郭晏,该局工作人员。被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傲鹰互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1楼A座4102室(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何开秀。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行政处罚决定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1年4月7日作出的深市监稽罚字(2011)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深圳市傲鹰互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款项或提取其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偿本案罚没款64183152元、罚款及本案有关费用。执行员 马翼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张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