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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武侯民初字第100号

裁判日期: 2012-05-19

公开日期: 2018-06-05

案件名称

原告吴凤如与被告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凤如,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武侯民初字第100号原告吴凤如。委托代理人唐喜林。被告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赵绍舜。被告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委托代理人赵绍舜。原告吴凤如与被告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渝公司)、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12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4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凤如及委托代理人唐喜林,重庆金渝公司及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赵绍舜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吴凤如诉称,原告与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供应水泥。后经结算,原告向重庆金渝公司四川分公司供货共计205630元,重庆金渝公司四川分公司已支付110000元,尚欠95630元未付。因重庆金渝公司四川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故原告诉请法院判令二被告支付货款9563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重庆金渝公司辩称,重庆金渝公司对原告与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之间建立的买卖合同关系不知情,其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故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请。被告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辩称,买卖合同的经办人即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的项目经理李宗华现已不知去向,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履行情况不清楚,故不应当承担责任,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请。经审理查明,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承建了邛崃羊安工业园区项目,李宗华系项目部经理。2011年6月30日,原告与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上述项目部供应水泥,双方对产品规格、价格、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合同落款处加盖有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邛崃羊安工业园区项目部工程资料专用章且李宗华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同年7月18日,双方进行结算,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确认原告供应水泥共计205630元,已支付110000元,尚欠95630元。《结算确认书》落款处加盖有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公章以及李宗华的签字。另查明,1.原告系双流县永安源源建材经营部经营者;2.2011年6月,被告重庆金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月,重庆金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系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上述事实有企业登记信息材料、《产品购销合同》、《结算确认书》及庭审笔录附卷为据。本院认为,李宗华系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承建的邛崃羊安工业园区项目工程经理,2011年6月,李宗华以委托代理人身份与原告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并于7月18日进行了结算,确认尚欠原告货款95630元。且《产品购销合同》上加盖了项目部资料专用章,《结算确认书》上加盖了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公章。故本院认为与原告建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系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其应当依照双方的结算向原告支付货款。虽然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否认两枚印章的真实性,但是其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故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的抗辩理由本院不予认可。因重庆金渝四川分公司系重庆金渝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重庆金渝公司承担,故重庆金渝公司应当向原告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吴凤如货款95630元;二、驳回原告吴凤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90元,由被告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赖武梨人民陪审员  戴克果人民陪审员  蒋海宜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九日书 记 员  李开军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