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2331执504号
裁判日期: 2012-05-19
公开日期: 2020-05-31
案件名称
马如英申请执行孔令才赡养纠纷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云南省禄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禄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马如英
案由
赡养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全文
云南省禄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云2331执504号申请执行人马如英申请执行孔令才赡养纠纷一案,依照禄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云2331民初2253号民事判决书,孔令有应支付马如英2020年度生活费3600元(300元/月),并承担医疗费3664.24元,以上合计7264.24元。现本院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缴款至本院执行专款账户,现已上述执行款7265元已转账支付申请人马如英,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予结案。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