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甬慈刑初字第792号
裁判日期: 2012-05-15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XX光、郝德士等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XX光,郝德士,张涛,赵某星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2)甬慈刑初字第792号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XX光,农民,家住东海县。2007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2010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于2011年10月25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1年12月1日被抓获,同月2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5日被依法逮捕。被告人郝德士,农民,家住东海县。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1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19日被依法逮捕。辩护人徐帅,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张涛,农民,家住东海县。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1年12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19日被依法逮捕。辩护人卢亚利,浙江金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赵某星,农民,家住东海县。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1年12月26日被抓获,同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后因患严重疾病,于同月28日被变更为监视居住。辩护人赵彦江,浙江达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慈检刑诉(2012)59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光、郝德士、张涛、赵某星犯盗窃罪,于2012年4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以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斌、被告人XX光、被告人郝德士及其辩护人徐帅、被告人张涛及其辩护人卢亚利、被告人赵某星及其辩护人赵彦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2011年11月7日9时许,被告人XX光、郝德士、张涛、赵某星经事先预谋,驾车从宁波市区至慈溪市附海镇东海村韩家路*号102室被害人季某的暂住房,推门入室,窃得钕铁硼废料(强磁原料炉渣,俗称稀土、油泥)1346.1公斤(价值人民币94227元)。案发后,涉案钕铁硼废料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2.2011年11月30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XX光伙同“唐飞”(另案处理)驾车至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靖南大街*号面包店旁转角处,采用扳龙头锁、抬车等手段,窃得被害人汪某的福得牌二轮摩托车1辆(价值人民币1500元)。3.2011年11月30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XX光伙同“唐飞”驾车至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紫竹路*号门口三小围墙外,采用扳龙头锁、抬车等手段,窃得被害人蒋某的神骑牌二轮摩托车1辆(价值人民币2250元)。4.2011年12月1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XX光伙同“唐飞”驾车至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号中国民生银行门口,采用扳龙头锁、抬车等手段,窃得被害人严某的力帆牌二轮摩托车1辆(价值人民币1250元)。5.2011年12月1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XX光伙同“唐飞”驾车至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与丰登路交界处,采用扳龙头锁、抬车等手段,在窃取被害人史某的铃木牌二轮摩托车1辆(价值人民币2000元)时,被史某等人发现并扭获。被告人赵某星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四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中,被告人郝德士、张涛、赵某星均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XX光、郝德士、张涛、赵某星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被害人季某、汪某、蒋某、严某、史某陈述、证人陈某的证言、价格鉴定报告书、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及照片、搜查笔录及照片、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据登记清单、扣押、发还物品清单、称重笔录及照片、前科刑事判决书、罪犯档案资料、病历资料、谅解书、情况说明、抓获经过及四被告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XX光、郝德士、张涛、赵某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或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其中被告人XX光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郝德士、张涛、赵某星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XX光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XX光部分犯罪未遂,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郝德士、张涛、赵某星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告人赵某星有立功表现,依法均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某星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辩护人徐帅、卢亚利、赵彦江分别请求对被告人郝德士、张涛、赵某星从轻处罚的相关合理辩护意见,本院均予以采纳。据此,对被告人XX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对被告人郝德士、张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对被告人赵某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XX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本院。)二、被告人郝德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本院。)三、被告人张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12月29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止。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本院。)四、被告人赵某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许 越 骋审 判 员 王 艳 华人民陪审员 周 金 海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徐佩颖(代)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文第五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