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城执字第352号
裁判日期: 2012-05-14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青岛华仁电子有限公司与青岛技特电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青岛华仁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技特电子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城执字第352号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仁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西宅子头社区。法定代表人杨世华,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青岛技特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法定代表人徐炳武,该公司经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仁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技特电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1)城商初字第346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了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1)城商初字第34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兰清芬审判员 蒋 涛审判员 李 跃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书记员 田国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