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甬鄞望商初字第98号
裁判日期: 2012-04-09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吕某与汪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吕某,汪某某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甬鄞望商初字第98号原告:吕某。被告:汪某某。本院审理原告吕某与被告汪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吕某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员 翁 磊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代书记员 吴莹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