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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甬鄞望商初字第98号

裁判日期: 2012-04-09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吕某与汪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吕某,汪某某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甬鄞望商初字第98号原告:吕某。被告:汪某某。本院审理原告吕某与被告汪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吕某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员  翁 磊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代书记员  吴莹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