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长执字第1173-3号
裁判日期: 2012-04-09
公开日期: 2014-12-28
案件名称
李丙中与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办事处留公三村第三村民小组征地款分配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丙中,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办事处留公三村第三村民小组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0)长执字第1173-3号申请执行人李丙中。被执行人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办事处留公三村第三村民小组。代表人靳成社,系该组组长。本院在执行李丙中申请执行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办事处留公三村第三村民小组征地款分配纠纷一案中,本院对被执行人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办事处留公三村第三村民小组在金融机构的帐户存款人民币20366元予以扣划,并由申请执行人李丙中领取,本案现已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的(2010)长执字第1173号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方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书记员 李彦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