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甬鄞邱民初字第44号
裁判日期: 2012-04-06
公开日期: 2016-07-01
案件名称
谢甲、谢甲为与被告张甲、李甲、周某某、中华联合财产与张甲、李甲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甲,谢甲为与被告张甲、李甲、周某某、中华联合财产,张甲,李甲,周某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支公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十九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