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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新执裁字第460号

裁判日期: 2012-04-05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张广辉与李留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郑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广辉,李留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新执裁字第460号申请执行人张广辉,男,1973年2月28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李留涛,男,1989年1月30日出生,汉族。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1)许天证民字第1233号公证书,于2012年3月2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于2012年3月24日前按照公证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李留涛房产查处,证号为:许房权证字第100168××号。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 李 强审判员 : 毛 瑞审判员 :王新田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孙世凯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