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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仙民初字第2581号

裁判日期: 2012-04-28

公开日期: 2016-09-30

案件名称

黄某与郑某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莆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郑某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仙民初字第2581号原告黄某,女,1924年6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仙游县。被告郑某,男,1950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教师,住仙游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诉被告郑某因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黄某于2012年4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郑某起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黄某的申请,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某撤回对被告郑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减半收取五十元,由原告黄某负担。代理审判员  李爱华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叶建辉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