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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临执字第65号

裁判日期: 2012-04-27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熊秀红与蒋明华执行裁定书

法院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临执字第65号申请执行人熊秀红。被执行人蒋明华。本院在执行熊秀红申请执行临桂县人民法院(2011)临民初字第850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1)临民初字第850号民事判决书执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马竹波审 判 员 廖伟文审 判 员 伍取宝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代书记员 何成发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