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临执字第65号
裁判日期: 2012-04-27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熊秀红与蒋明华执行裁定书
法院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临执字第65号申请执行人熊秀红。被执行人蒋明华。本院在执行熊秀红申请执行临桂县人民法院(2011)临民初字第850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1)临民初字第850号民事判决书执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马竹波审 判 员 廖伟文审 判 员 伍取宝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代书记员 何成发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