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定法执字第00051号
裁判日期: 2012-04-23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边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定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边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边某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定法执字第00051号申请执行人边某某被执行人王某某。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定边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定民初字第0115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边某某称王某某查无下落,书面提出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1)定民初字第0115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屈文学审判员 刘定平审判员 万 林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高建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