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2)新执字第00066号

裁判日期: 2012-04-19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典发食品(苏州)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沧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新执字第00066号申请执行人典发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沧州市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其他民事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济民三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典发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依照相关规定,裁定如下: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济民三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毕凤祥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胡欣欣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