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灞民初字第01078号
裁判日期: 2012-04-16
公开日期: 2014-12-12
案件名称
北京天元伟业模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陝西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北京天元伟业模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陝西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灞民初字第01078号原告北京天元伟业模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工业园区58号。负责人霄从亮,该分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强,男,汉族,1980年7月28日出生,汉族。被告陝西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咸阳巿人民东路.法定代表人杨海生,该公司董事长。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天元伟业模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被告陕西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2年4月16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天元伟业模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0元,原告已预交,现诉讼费减半收取,退付原告500元。代理审判员 杨扬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书 记 员 秦旋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