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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正执字第567号

裁判日期: 2012-04-14

公开日期: 2018-01-04

案件名称

丁立志与雷国民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正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正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正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02)正执字第567号雷国民:本院已立执行丁立志申请执行雷国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7年4月21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