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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甬慈刑初字第1513号

裁判日期: 2012-04-01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史列锋、泮徐镭等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某,史列锋,泮徐镭,孙某朝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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