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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绍诸商初字第718号

裁判日期: 2012-04-01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俞某某与斯甲、杨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俞某某,斯甲,杨某某,斯乙,浙江××门××有限公司,诸暨市××食品有限公司,宣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绍诸商初字第718号原告:俞某某。被告:斯甲。被告:杨某某。被告:斯乙。被告:浙江××门××有限公司,住所地:诸暨市××××路。法定代表人:斯甲。被告:诸暨市××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诸暨市××××村。法定代表人:宣某某。被告:宣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俞某某与被告斯甲、杨某某、斯乙、浙江××门××有限公司、诸暨市××食品有限公司、宣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被告浙江××门××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周迪光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俞哲萍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