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衡桃执字第625-1号
裁判日期: 2012-03-08
公开日期: 2015-11-24
案件名称
徐进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衡桃执字第625-1号申请执行人徐进良。被执行人河北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徐进良与被执行人河北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衡民二终字第1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徐进良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强制执行完毕。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衡民二终字第15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靳建明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书记员 王少珍 来自